细化诚信评估,营造行业高质量发展环境

 江苏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刘宇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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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成立于1986年4月,于2020年9月脱钩,同时接受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和其他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协会目前为第八届理事会,理事长为孙晓文,副理事长14名、常务理事52名、理事161名,现有924家会员单位,下设分支机构16个。连续两届荣膺江苏省民政厅5A级社会组织。

成立30余年来,江苏设协围绕政府重点工作,在体制机制改革和管理创新、科技创新,引导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维护行业市场秩序等方面开展业务交流、人才培训、咨询服务,立足成为政府信得过、企业靠得住、行业有地位、社会有影响力的社会组织,成为助力江苏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力量。

十几年来,江苏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按照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弘扬诚信文化,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要求,深入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2022年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的具体部署,扎实推进勘察设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发挥信用体系在支撑“放管服”改革、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提升政府监管效能等方面重要作用的决策部署,连续16年(两年1次)持续开展诚信体系评估工作,并于2019年在江苏省住建厅的指导下启动了《江苏省勘察设计行业诚信体系研究》课题编制工作。现将我们开展诚信评估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向大家汇报一下。

一、江苏省开展诚信评估业务的历程、评分细则、实施效果

(一)诚信评估工作概况

2007年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率先在工程勘察行业开展了工程勘察和岩土专业的诚信单位评估工作,并发布《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诚信评估办法》和《评分细则》。

2009年开始,江苏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根据中设协的《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诚信评估办法》,结合江苏省勘察设计行业实际情况,系统性地开展全省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重点做了以下十个方面的工作:

1.成立“江苏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诚信评估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由江苏设协及各分会推荐专家组成,负责诚信评估工作。

2.评估工作范围包括工程勘察类、岩土类、建筑工程、市政(园林)、交通、水利、工业设计等全行业。获评单位被授予“江苏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诚信单位”荣誉称号。2014年,江苏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公布厅创建达标项目清理规范结果的通知》,在创建达标项目清理规范结果中保留了“江苏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诚信单位评估”项目,对协会持续开展的诚信评估工作在推动我省勘察设计行业发展中发挥的积极作用给予充分肯定。

3.制定了《江苏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诚信评估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江苏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诚信评估评分实施细则及说明》(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江苏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诚信单位申报表》。《实施办法》中对初评、复评、复审的分类作了相关规定。

4.动态修订诚信评审办法。根据行业发展情况,阶段性适时调整《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

5.公示监督工作。被初评为省级“诚信单位”的,在协会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经江苏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诚信评估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6.现场抽检复核工作。抽取一定比例或材料有异议单位进行现场复核,提高诚信评估的科学性、准确性。

7.三级联动评估。江苏省诚信评估工作覆盖了全省所有勘察设计单位,建立了设区市、省级、全国级三级评审联动机制。各设区市协会对申报材料进行预审,征求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意见后,报送省协会参与评估,获得“诚信单位”荣誉称号单位由省协会推荐到中设协参评。

8.诚信企业优惠待遇。作为荣誉获得单位在媒体上进行宣传;作为评选先进企业和优秀企业家的重要条件;评选优秀勘察设计项目过程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所在地区信用考评中给予加分;纳入招投标中的奖励分值;在跨地区、跨行业经营时,协会可提供支持或优先推荐。

9.动态管理原则。“诚信单位”证书有效期为四年,两年进行一次复审,复审合格保留“诚信单位”荣誉称号;四年到期后进行复评。协会从多个征信渠道获取“诚信单位”的相关信息,包括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省及设区市信用信息监管平台、地级市以上税务、环保等政府机关的门户网站、公共平台以及企业征信报告。对确有失信行为的单位视情节轻重给出处理意见。受到处罚的单位经认真整改后,可于处理结果发布之日起一年后重新申报参加诚信评估。

10.结合勘察设计行业发展情况和诚信单位评估工作开展情况,协会适时组织经验交流,鼓励全省勘察设计企业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强化诚信意识,逐步建立健全企业自身诚信体系,推动勘察设计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评估工作逐步优化

2021年,根据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发布的《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诚信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及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方针政策,结合江苏省历届勘察设计行业诚信评估情况,江苏设协对《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进行了重大修订和优化。

1.《实施办法》优化调整。

1)强化履约能力。从“质量管理、环境管理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事故”“单位财务状况”三个方面进行评估。

2)树立道德规范。从“是否存在因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政策法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记录” “是否违反国家劳动、环保、财税法规的行为记录”“是否有其他违约失信行为记录”三个方面进行评估。

3)多渠道提取征信素材。包括: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省及设区市信用信息监管平台;地市级以上税务、环保等政府机关的门户网站、公共平台;企业征信报告。

诚信评估管理办法修订后,申请企业数量较之往年有所提升,申报材料的质量也明显提高,结合评审专家的综合反馈,评估工作的公正性、公平性明显改善,材料的判别更具说服力。

2.《实施细则》优化调整。

优化后的《实施细则》条文简洁,减轻了申报单位的书面材料要求,强化了第三方提供的各类信用证明在申报中的应用,提升了评分的公正性和客观性。主要从企业基本情况、履约能力、道德规范三个方面进行评价:

1)基本情况:从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的有效性以及主导专业人员、注册人员的证件、社保进行有效性核查。赋分占比10%。

2)履约能力:包括三项内容,一是从管理体系证书(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的有效性与保持认证证明;二是三年共6个勘察设计项目的合同及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不审图的提供专家评审意见)、顾客出具的履约证明;三是单位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赋分占比50%。

3)道德规范:从政府各条线征信网站及企业征信报告进行考核。赋分占比40%。

(三)实施效果

2009年至2022年,江苏设协两年组织一次江苏省勘察设计企业诚信评估工作,参与初评、复审、复评的勘察设计企业累计达737家,取得了较好的实施效果。

1)有效促进了我省勘察设计企业、从业人员的诚信经营、诚信设计的良好氛围。参评的甲级资质单位达到90%以上,带动了中小型企业开展诚信工作,对设计企业制度建立、争先创优、质量管理等方面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在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企业市场行为等方向已形成持续向好的良性发展趋势,切实提升了我省勘察设计企业管理的综合水平。

2)大力推进了我省勘察设计行业诚信体系研究进程,为探讨建立企业诚信信息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快推进行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数据支撑。

3)进一步优化了市场营商环境,发挥了诚信评估工作在营造公平诚信市场环境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也使“诚信单位”市场竞争力以及该品牌活动的影响力双向提升。

二、开展《江苏省勘察设计行业诚信体系研究》课题

近年来,江苏省勘察设计行业高速发展,规模不断壮大,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具备了一定基础,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整体上看,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还存在诚信资源分散、工作尚未形成合力、诚信制度不完善、行业诚信基础薄弱等问题。为进一步提升江苏省勘察设计行业的诚信建设工作,建立有效的诚信评估机制,在江苏省住建厅的指导下,江苏设协组织开展《江苏省勘察设计行业诚信体系研究》课题研究。

(一)课题调研

为深入开展课题研究,江苏设协组织走访省内外相关协会以及勘察设计企业,对各细分行业企业进行调研、收集资料,多次开展问卷调研,综合分析各省市勘察设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进一步掌握企业对诚信体系建设的基本需求,就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思路进行深入探讨,界定江苏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诚信体系研究范围,厘清江苏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诚信体系构成要素,抓取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诚信体系的影响因素,为课题开展积极探索方法思路。

(二)课题成果

形成《江苏省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标准》两个部分课题研究成果。

《江苏省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分为六个章节,包括:总则、信用信息的内容和采集、信用等级核定、评审结果公布与应用、监督管理和附则。

《江苏省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标准》中明确的评价标准由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两个层次构成,评价指标分为激励和惩戒两种类型。评价指标设定中,每一条文都有相应的法规依据支撑,充分体现了研究的严谨性和科学性。一级指标包括重大不良信用行为、质量行为、不良市场行为和良好信用行为共四个部分构成。二级指标共计48项,其中重大不良信用行为违反任意一条,一票否决。

三、进一步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的几点思考

(一)数字技术的支撑作用

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诚信体系制度运行应以现代科技为依托,采用信息化手段自动采集政府机关、第三方咨询评价机构的信用信息为主导,以企业主动上报信用信息为补充,记录企业的涉信行为,生成诚信体系大数据,努力加快信用信息管理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信用体系共享平台数据归集、共享、分析功能,作为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考核企业诚信等级的数据基础。

(二)行业协会的引领作用

省(市)行业协会应主动承担起助推诚信体系建立的相关工作,通过诚信单位评估、信用数据的核查等,积极引导会员单位构建诚实守信的企业发展思路,抵制各类失信行为,减少失信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和行业发展中带来的负面影响。不断完善行业内部信用信息采集、共享机制,并依法合规开展会员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等,督促企业守信合法经营、营造公平诚信市场环境。通过协会宣传平台深入报道诚实守信的先进典型,推动形成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良好氛围。

(三)主管部门的监管作用

省(市)行业主管部门应发挥行政执法作用,根据诚信系统大数据抓取的违反诚信的行为,按照国家或省(市)颁布的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惩戒措施,对于长期保持良好守信的企业给予一定程度的政策优惠。要建立健全基于信用的新型监管机制。

(四)诚信体系的运行保障

针对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特点,适时地动态调整各省(市)诚信体系的管理办法,对诚信体系大数据保持及时更新和长期维护,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运行规律和行业最新动态,保障诚信体系运行的有效性。